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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萬安42號演習宣導】

108年萬安42號演習,南部地區(高雄市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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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萬安42號演習宣導】

108年萬安42號演習,南部地區(高雄市、臺南市、屏東縣)
5月28日(二)下午1時30分至2時,實施30分鐘之警報發放演練。

本次演習期間將實施人員疏散避難、車輛交通管制、居家燈火管制等作為。

請於警報發放後,行人應配合警方之引導就近避難;行駛中之車輛,須立即向道路兩側停放後就近避難;居家(或商家)則應緊閉門窗及關閉電源實施燈火管制。

若是違反演習規定者,依民防法第25條第2項規定,科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。在此提醒民眾演習當日外出,請務必注意演習時間,以免因演習的管制措施,造成您的不便。

#請大家配合萬安演習演練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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